瑜伽老师业务伤害案例检讨-8/2专家证人出席(下)

今天总算偷得浮生半日闲,可以利用下午美好时光,将这篇文章的下集给交待清楚,这是一篇有关于瑜伽老师被控业务伤害的案例。本人协助出庭担任鉴定人即专家证人的角色。

高高在上的法官,待我如上宾;但证人席右手边一旁的检察官,却巴不得把我大卸八块,因为我是被告推荐的证人,故检察官视我如寇仇,害我离开法庭后,肚子很不舒服。因为在庭上,面对检察官一连串的诘问,心中又紧张又生气,但脑袋又要保持十分清楚的逻辑.

当我聚精会神聆听检察官的问题时,我那坚定有力的眼神,就像柯南里头的目暮警官,让检察官感到一股无形的压力,一直要我用耳朵听,眼睛不用一直盯着她瞧,可以看着证人席眼前的萤幕,上头会有书记官现场键入她的提问,但....我就是要看着她说话的神情,再一句一句地表达我专业的看法。

只要站在正义的一方,就不必畏惧当权者的眼神。

检察官乃代表国家公权力,即将认定有犯罪嫌疑之被告起诉,自应本于职务于审判程序继续伸张国家公权力,努力治被告应得之罪。故,检察官对我这么咄咄逼人也是有他职责所在。但讨人厌的是,将每一个人都当做犯罪嫌疑人,实在是令人很不舒服!

记得以前读希腊神话史,对泰美斯或称正义女神(Themis)印象十分深刻,她一手拿着天秤,检视著双方证据,用以度量出公平与正义;另一手握著宝剑,象征正义的力量。法,必须要有公权力的宝剑做后盾,否则就没有法治可言,这是诸子百家中法家的看法。但老子认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夺利,盗贼无有。人们保持素朴的心,当权者无为胜有为,多如牛毛的律法就可束之高阁,如现代小国不丹一样,成为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经济成长的指数并不等同人们内心幸福的指数。

金钱可以买得到肉体的快乐,但买不到幸福的感受。

当瑜伽老师一直是许多人的梦想,一旦开始教学就会发现问题很多,因为很多体位法学生做不到,还有,很多学生一下就到定位,只得逼自己不断练功,愈教愈高难度,最后自己压力很大,怕学生超越自己的能耐。什么样的老师会吸引什么样的学生;相对的,什么样的学生就会有什么样的老师.若发现自己的教学陷入瓶颈,首先要检视的是自己的教学心态,心态才是最重要的。

上课的主角,是学生,不是老师。

因此在课堂上,仔细观察学生的动作才是瑜伽老师教学的重点。这个案子,最重要的关键点在于,检察官要厘清,瑜伽老师在受训的过程中,是否有被教育到可以去碰触学生的身体。根据法院咨询官方瑜伽机构的说法,对方来函表示,在师资培训的过程中,没有指导受训学员可以去碰触学生的身体,但函末又语带保留地表示,若老师教学认真也可以如其他运动的指导者一样去调整学生的身体。

好一个避重就轻的说法!说白一点,就是没事最好,出事是自己热心过度,责任自付!与本单位的培训过程无任何瓜葛!

但这纸来函,对整个案件极具杀伤力!被告律师原本颇有信心,但看到这样的声明稿,语气转为保留,表示:这封信落在检察官手里,表示瑜伽老师在受训过程中是有明确地交待是不可以碰触学生,但你碰了,而学生也自觉因你的碰触而出现脊椎一连串的问题,案件的重点就在于检察官不相信你没有碰!

有没有碰,变成案件的重点!原告说有,被告说没有,其实,这已变成罗生门,谁会记得两年前的某年某月某一天,谁碰了谁!面对这种各说各话的局面,法院因屡传不到官方瑜伽机构的代表出席说明原委,故转而找寻另一个最佳人选,为这个案件厘清重要观点!

那个人,就是我!

当被告告之我:老师,我有向庭上推荐你成为本案的鉴定人,老师可能会被法院来函要求出席做证。。真的很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协助,我不是要求老师一定要站在我这一边,我只是希望这个案子能早点还我公道…..听着电话一头委屈的声音,虽然心中吓了一跳,但脑海中转着无数可能的结果,最重要的是,这个瑜伽老师业务伤害案件一旦成立,而法官也认定瑜伽老师在受训过程中是被明确告之不可以碰触学生的身体,那么,将来或许会有更多的瑜伽老师被告,因为这个案件会成为一个案例,将来遇到相同的案件时,难保法官不会援用先前的案例做出相同的判决。

只记得这么说:会出席,若法院告之,但不会站在你的立场袒护你,只会就专业的角度就事论事,要有心理准备。

随后就忘了这档事,直到那天法院的书记官真的来电,客气但十分坚持地希望我务必出席,因为官方瑜伽机构的代表传了五六次都没有出席,还表示我已是各方推荐下的最佳鉴定人人选,请于三天后务必出席。听到书记官这番话,有点头昏,三天后,就要出席,结果接了电话第二天就被笔电K到鼻梁,那天带着阿凡达的鼻子出席士林地方法院。

在等待的过程当中,看着手上一叠资料,头很昏!为什么案件的重点在于有没有碰学生,重点应该放在:
一:老师碰触学生的调整技巧是否符合专业的要求,有没有引导学生做出标准的体位,否则学生自以为是地摆出最佳体位法,实际上全都没有在正确的排列线alignment,那么即使学了十年,仍然没有用!这点,我向律师表示,会在法官面前陈述。

二:另一重点是,若学生事后告之身体不适,那么要看的是这个伤是陈年旧伤或是新伤,必须厘清,这个伤害究竟是不是因为瑜伽课而直接立即地造成的,或只是因为某些动作而自行诱发出来。二者有很大很大的不同。

想当年,在学校对法律就十分有兴趣,但一看到六法全书这么大一本,就有点昏头,后来因工作环境对法律有需求,还被我那英国伦敦大学帝国工学院的主管拖去东吴法学院旁听,但因为法条常改来改去,就没有什么兴趣,但我的主管最后倒是毕业了,呵~现在书房墙角还放著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红皮的六法全书。

法律条文,真的是多如牛毛!但现在的重点在于:让法官明白瑜伽老师是可以调整学生的身体,我援用了现代瑜伽之父艾因卡(B.K.S. Iyengar)在瑜伽之树(THE TREE OF Yoga)那本书的话,如下:
我在教学的时候会碰触学生的身体来纠正学生,要他们伸展这儿、伸展那儿”“我也可以单单坐在前面,叫学生这么做、那么做,可是那样会造成师生之间的对立。学生若做错了,我去修正,这样他们才能明白我所明白之处”。

这段话,法官听得十分仔细,也马上请通译将这段文字影印下来存盘,我表示瑜伽的流派很多,但艾因卡是公认二十世纪的瑜伽界大师,他在瑜伽教学上的理念,在这本瑜伽之树表达得十分透澈,但国内的瑜伽培训机构或许有教学上的考量,故不主张老师去调整学生的身体,但对我而言,那是推委的行径!我说得十分坦白.瑜伽老师受训的重点并不在于72小时或是200小时甚至500小时的长短,重点在于:培训的过程中,这些未来的老师必须明白人体的生理结构,学会如何调整学生动作的技巧,而不是像一个巨星一样,只会做标准动作,这样只会变成个人的舞台秀,因为学生根本做不到。

调整学生的姿势,是瑜伽老师的专业责任,所以老师们必须精通人体生理学及解剖学,尤其是骨骼系统及肌肉系统,运用力学的观点去调整身体,以坐姿前弯为例,支点在髋关节,施力点在背部,但要注意地是,瑜伽老师在调整学生时,是不用太施力的,施力的大小仅有两根手指放在眼球上的重量,实际上是很轻的,重点在引导学生伸长背脊,目的在伸展腿部的后侧肌肉及肌筋膜。

检察官原本想就施力点一词大作文章,但听到我解释得十分清楚,便意兴阑珊,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法官好学的表情,频频在解释的过程中提出欵问,然后,再立即低头做重点摘要,我想,法官或许也有学过瑜伽,当时在出庭之前,中午时分时,就有不少法院的职员揹著瑜伽袋要去上课,法院里应该也有瑜伽老师来这里教学。那么,法官应该会明白,实际的瑜伽教学里,一个认真负责的老师是有义务也有责任去调整学生的身体…当时,我心里就这么想.

但那纸睁眼说瞎话的公文,应该也是经法务顾问指点过才能如此避重就轻地行文至法院。 玩弄法律的,通常都是懂法律的;不懂法律的,就会被条文给罗织犹如蜘蛛网中的盘中飧。

接着,检察官又针对坐姿单脚曲腿前弯这个动作是否是属于高难度的动作大作文章,因为原告就是因为这个动作而造成伤害,我表示:高难度的动作其实是要考量身体的重心,高度及底面积这些因素,我拿手上这本瑜伽解剖书做说明,这个封面的动作我们称为舞王式,因为它是单脚而且还是站姿,后弯,身体的质量重心在骨盆离地最远,且底面积只有一个脚底大小,故这个动作被公认为高难度动作之一。但,检座则提到的是:坐姿,单脚,屈腿,前弯,这些因素总和起来,必须是在哪个环节里才能带到.

我的回答是:这个动作并不是高难度的动作。而这个动作也没有规定一定要出现在开始或是暖身或是收功的哪一个环节,重点在于:老师如何编排课程,若整个课程是以串连为主,或许这个动作就可以放在后面做收功动作,但若是以舒缓瑜伽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慢慢地带,那么这个动作就可以放在前面,做为主要教学动作。

检察官此时,听我连珠砲似地一句一句地解释,神情不若刚出庭时,那么咄咄逼人,因为一开庭时,她不断地质疑我的学经历,还以伪证罪不时提醒我,要注意自己现在的发言。难怪,没有人喜欢上法院来担任专家证人的角色,因为还没有作证就先被叮得满头包,听被告的瑜伽老师说,先前也有传几个证人作证,但被检察官这么一吓之下,全都说不出话来,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因言贾祸,吃上伪证罪官司。但,我不因此埋怨检座的强势,只是很讨厌干嘛一直质疑我说的话,后来,检座有要求我离庭之后必须补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卫生署及考试院核发的医疗人员证书,以及我在国内外受训的瑜伽师资证书等等。

在回答一连串不相干又令人气结的问题之后,庭讯进入最后高潮,那就是被告律师希望我能以过往医学中心医疗人员的专业背景去分析一下有关告诉人诊断证明书所提到:椎间滑脱症、椎间盘突出症,病症的起因、缘由、发病的症状?但检察官表示异议,法官裁示我可以回答,但必须补缴以上医事人员的相关证件。于是我开始拿着瑜伽解剖书里头的图片,一一解释如下:

脊椎是由一连串椎体构成,椎体和椎体之间形成椎间关节,如此脊椎才可以做前弯、后弯、侧弯及扭转的动作,但椎体和椎体之间的关节若有松脱现象,就会造成脊椎滑脱的现象,特别是腰椎第三、四、五节以及荐椎第一节容易造成脊椎滑脱的现象。脊椎从侧面来看,是呈现S型,如果人体的肚子没力,本身的椎体状况不是很好的话,就更可能脊椎滑脱,但脊椎滑脱不是突然一天可以造成,而是长期的现象;至于椎间盘突出症,是指脊椎与脊椎中间有个缓冲垫,如果旁边的纤维环松脱的话,里面的髓核就会移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椎间盘突出,髓核,但要造成纤维环松脱也不是一天二天可以造成的,因为我们人体的纤维环非常牢靠,必须经年累月不断地以脊椎当支点不断磨损,才会造成纤维环松脱,最重要的是,肚子柔软无力但柔软度又特别好的人,特别会有这个问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想起被告曾告之,这个学生是第一次来上她的课,下课时,人也都好好的,没事!她当时还赞美这个同学没有做练习瑜伽却动作如此到位,当时,她教的动作是坐姿单脚屈腿前弯式,没想到,后来拖了好久,却发现学生来反应说,那天上她的课,过了好几天,不舒服,去看医师,结果就发现问题一堆,于是她就提告,控告那天的瑜伽课造成她一连串的问题。

验伤单如下:

腰椎第四、五节滑脱并椎间盘外环破裂L4,5 Spondylolisthesis, Anular tear
腰椎第二到第五节及荐椎第一节椎间盘突出,L2-5,S1 HIVD

Spondylolisthesis就是脊椎滑脱之意,也就是第四和第五节的椎间关节出问题,导致第四节椎体在第五节椎体面上滑动,依严重的程度可以分为五级,如下:

第一级  椎体向前滑动25%

第二级 椎体向前滑动50%

第三级 椎体向前滑动75%

第四级 椎体向前滑动100%

第五级 椎体完全掉落(也就是脊椎下移)

这对瑜伽老师来说,简直是恶梦一场,就像是一夜情,连枕边人是圆是扁都不清楚地情况下,就发现自己得到AIDS爱滋病一样地令人震撼!!!

一堂瑜伽课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害,她提出的民事求偿达三百多万元,这个数字是根据她目前的收入去计算往后到退休时,所要付出的和解金。三百多万元,对一个瑜伽老师是很大一笔数字,最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被告已在该公司教学达八年之久,师生之间情谊深厚,但这名学生是第一次参加瑜伽课,就控告瑜伽老师业务伤害过失,并提起刑事责任。民事和刑事最大不同在于,刑事是由检察官主动侦办,原告可以不用出庭,照常上班过生活,但被告必须随时上法院开庭,这件案件拖了近两年,真是不可思议,我曾私下和外科医师论及此事,大家都觉得不可能,不可能什么,不可能上一堂瑜伽课就造成这么深远的伤害,而且,这些伤害都可以透过先进的仪器去判断是新伤还是旧伤,这些症结都可以一一厘清,但最令人无法理解的是,那位开立诊断证明的医师也可以因故不到,屡传不到的情况下,十分令检察官恼怒,决定下一次再不到的情况下,拘提到案说明。

这是什么情况,我不明白,本案最重要的关系人都可以因故不到,结果,我是最不相干又无足轻重的死老百姓,却十分认真地出席,并准备充分的资料及书本供法官参考。难怪,法官对我十分客气,一开庭就告向我致上敬意,令我受竉若惊,我以为法官会是最凶的人,结果不是,是坐在我右手边这个欧巴桑,喔!!不,是检察官对我最凶,一开庭之前,她就和我左手边的律师再讨论我能做证多久时间,因为我急着要离开,但我一听检察官说,若这次没问清楚,下回要再传我出庭时,受不了了,马上插话,我可以晚点走,当时,还不知道她的身份只知道她很在乎我能停留多久,因为她有问题要问我。喔!不~是想把我问倒,这是后来法官正式开庭才知道。

在庭讯时,我除了留心听检察官说的每一句话,手也不断地传短信给一对一的同学延后上课时间半小时,后来,检察官每问我一个问题,我都像是在上一堂专业的瑜伽解剖课时,法官听得十分专注,并不时提醒检察官,还有没有疑问,若没有问题就先让证人先行离席。当我离开法院的那一刹那,感觉呼吸到自由的空气,真好!但肚子却很不舒服,因为早上也没有吃东西,十点半就到,以为十一点会准时开庭,结果拖到十二点半,又被拷问到快两点,心情紧张再加上肚子饿,结果就变成肚子痛不舒服!呵~难怪古人说:吃饭皇帝大。吃饭时,要保持轻松的心情才可以让肠胃蠕动得顺利。

回到教室,和学生──一个成功的中小企业家,聊起这件事,他竟然问我,承办法官是谁,检察官又是谁,地方法院感觉好像是他家开的,后来才知道他也是被人告,而且案件缠讼了五年,所以跑了五年的地方法院,换了五六位检察官,最后采认罪协商的方式结案,结案时,还要这五六位检察官一一同意才可以结案。但,最妙的是,他当年就想认罪协商,但因为检察官不在,去吃饭了,所以,这个案子就莫名其妙地缠讼了这么多年,难怪,他全身筋膜很紧绷。听他这么说,我心里就更加明白一件事。

瑜伽教学,绝不是一件轻松简单的事,像这位老师被控告业务伤害过失,简直像是飞来横祸,挡也挡不住!但,我相信,若教学能多一份细心,在上课之前,先问以下问题:

1谁是第一次来上课的同学!
2快速扫描一下学生的骨架及生理结构,并询问有无特别要关照的地方。
3不舒服,可以举手告之。
4下课时,请新同学留下,让老师认识一下,并再次检查一下学生的身体状况。
5并不时强调核心肌群的重要性,以及任何瑜伽动作都必须配合呼吸去伸展,吸,肋骨张开,延伸脊椎,吐,肚子一寸一寸用力,稳定核心,保护脊椎,才能做更进阶的动作。

第五点就是基本功,若这些不会,柔软度愈好的人,对身体尤其是脊椎内的中枢神经系统是一大摧残,那位原告就是典型例子,第一次上瑜伽课,动作就到位,这是假象,真相是,她是以脊椎为支点在做瑜伽式的前弯动作,而不是以髋关节为支点做前弯,再加上她的身子软,意谓著腹部的核心肌群无力,更容易导致脊椎出问题,或许那一堂课,是压倒骆驼上的最后一根稻草,谁知道呢!

会出席,是不希望承办此案的司法人员,以为瑜伽教学是不可以去调整学生的身体,若本案成例,对瑜伽界才是更大的杀伤力,师生之间的关系会变得紧张对立,而且老师教学也会畏畏缩缩,最后受害的,还是学生。但这个案例,也可以提醒对瑜伽教学怀有美梦,以为培训几百小时,就可以出师成为一名专业的瑜伽老师。

错!瑜伽教学的进修是永无止境地,就像艾因卡不断地学习解剖学和生理学,将这些西方的医学理论融入在瑜伽教学里,形成艾式独特的教学风格,我们也应向大师们学习,学习他们不断创新和精进的精神.

最后,感谢大家拜读,这个案子九月还会开庭,到时有最新发展再和各位分享.但听书记官私下表示,这次的出席对整个案件有重要的影向,法官本想当天结案,但被告的律师竟表示下午还有庭要开,结果一拖又耽搁了…找一个好的律师…真的很重要.
Judy

补充资料: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制度角色的检讨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1890

ps:

总算把这篇文章给生出来了,也不知为什么,当初没有一鼓作气,结果一拖就一个月,但一旦下笔,那天的场面又栩栩如生地呈现在脑海,到底是人生难得的经验,有幸参与此次的庭讯.让我更明白,法律讲求的是,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任何的言语都必须负起言论的责任.但,瑜伽教学在许多人的眼里都过于浪漫及随性,常随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编排课程,这没有不错,创作自由,但瑜伽课的主角是学生,编排的课程必须是以学生为主.否则,在法庭上,无法为自己争取到最有利的辩护.

所有的一切,都必须以学生为主,但必须能高瞻远瞩,为学生设想各种情况;遇到不受教的学生,宁可放弃,也不可讨好,或许他现在还没有准备好成为你的学生,那么,就让他走吧,至少,他是健康地走出这个大门....对你和他都是一件好事!教学,必须坚持专业,不媚俗!这点希望能与大家共勉之.

择善固执的猪弟


  • 留言者: 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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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10-09-13 22:26:18

千呼万唤终于看到下集了…我只能说…身为一个瑜珈老师的责任跟医师
的责任一样重大…..因为作倒立受伤(可能先前就因为职业伤害就造成颈
部不适了却一直没查觉) 到现在一直寻求专业医疗方面的知识跟协助….
对我来说这当中也曾怀疑过瑜珈到底是好还是坏? 但是老师跟学生双方
都应该要各负起责任….如果学生已经告知老师身体上的问题但老师一味
要求作好体位…..那这样的老师真的就不要去上了….我觉得Judy老师
发表这些真的是对很多在学瑜珈或正想要学的人有大大的帮助…..希望
往后大家都能有觉知, 慎选师资也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身体!!!


  • 留言者: Erica
  • 网址:
  • 日期: 2010-09-13 22:37:37

像坐姿前弯…老师真是举出很好的例子. 有些瑜珈老师都会分配学生两
两ㄧ组. 坐的学生背后被另一个学生往下压…这种方式老实说也很容易
出问题…我想很多的老师都没有正确的去教导学生如何正确使力即使力
点该在哪里. 让学生去认知到自己的练习对不对…虽然说成为一位瑜珈
老师不需要有医学的背景, 可是水能覆舟益能载舟….要看瑜珈老师本身
有没有心去多增加这一方面知识…..这也是对自己的教学跟学生身体的
一个尊重啊!


  • 留言者: Eson Yang
  • 网址:
  • 日期: 2010-09-14 10:47:22

Dear Judy 老师
我本身是体适能指导员+瑜珈老师
目前刚从北护运动保健研究所在职班毕业
这位法官是我一对一PT课程的会员
但是没有上过瑜珈课
跟我运动已经四年了
是位非常有正义感 + 认真的法官

开庭前我的见解跟你一样
只要把重点放在椎间盘突出是慢性还是急性
就可以把问题厘清
据说这位告人的会员本身就有癌症
而且一开始求偿的金额是2000万….

Eson


  • 留言者: 棋棋
  • Email:
  • 网址:
  • 日期: 2010-09-14 12:00:52

老师,
你真的是太神了,用你的专业让法官信服。瑜珈之路真的需要不断的
学习及进修,了解及保护自已的身体之外也能在瑜珈这条路上走的更
长更远,感谢老师的文章永远都这么发人醒思…


  • 留言者: Vicky Hung
  • Email:
  • 网址:
  • 日期: 2010-09-14 12:58:15

非常有意义的一篇文章与经历
诚请借为转载,以让更多教练予以警惕
谢谢


  • 留言者: tony
  • 网址:
  • 日期: 2010-09-14 13:06:06

每次看到你写的 都不厌奇烦一直催眠学生 真的 上课心态是否正
确 老师不但基本要扎实 学生更是 要心态正确才能得到要领 不
然我常讲一句话 只是来流汗 何必呢 要你做的布确实 绝果受伤
要不然over 而受伤 .易切都是惘然 …. 这2篇应该归入
200hr 课程才对 …… tony


  • 留言者:
  • Email:
  • 网址:
  • 日期: 2010-09-14 14:31:53

Judy:
真的很佩服妳的专业
我也一直在等待结果
毕竟没有老师或医师是要伤害人的
奇怪的是image是不会骗人的
而且也可以找之前过的image做比对就更清楚了

免费的一堂课我一直有记得ㄛ!哈
我一直在找时间上去
也上次了一两次
但是都来去匆匆
我一定会找时间去跟妳学几招
祝 平安

JJ


  • 留言者: wjs
  • Email:
  • 网址:
  • 日期: 2010-09-14 20:27:28

还好台湾瑜珈界还有个judy!!
好!好!很好!!


  • 留言者:
  • Email:
  • 网址:
  • 日期: 2010-09-15 06:57:36

dear Judy老师:

我觉得妳更像柯南本尊啦!
感佩您的勇气及专业,瑜珈老师就该有这么”鸡婆”的热忱!!

最近很多新生问{老师你有没有因瑜珈而受伤?不是听说教瑜珈的老师都会
在练习中受伤。。。}
真不知是从哪儿听到的以讹传讹 _


  • 留言者: cheryl
  • 网址:
  • 日期: 2010-09-15 10:04:58

老师,
真的对您佩服的五体投地,更感谢在瑜珈学习的路上有荣幸成为您的学生。


  • 留言者: cindy
  • Email:
  • 网址:
  • 日期: 2010-09-16 10:22:09

dear老师
妳说的没错,瑜珈真是不简单,绝对不是100或200小时就可以毕业的
事,我自从踏入瑜珈界之后,就深深知道没有毕业的一天,对现在不管
电视或网络只要有瑜珈和医学上的报导,我的高度求知的敏感神经度就
会马上升高,一路上有拜读妳的文章,让我更加注重瑜珈八支的修练,
老师我认为妳很勇敢,而妳也做到瑜珈经所说的〝奉献〞,持续努力的
我,虽然是个兼职的老师,因为没有过于泛滥接课相对于注意的面就更
多了,每天的我更是将练习与研读当是生活的一部份了,相妳看齐。


  • 留言者: mei
  • 网址:
  • 日期: 2010-09-16 15:25:39

dear Judy老师
很开心能逛到您的网站,看了您许多篇文章,不知自己适合在哪篇请
教您问题,前一阵子我陪小孩去做足部评估,顺便呢也帮自己做做,
结果那位物理治疗师跟我说我是先天性的韧带松弛、又长短脚,有些
瑜珈动作不适合做,他建议我做几个动作复健,停了瑜珈课,当下我
想到”对吼!星期一去上瑜珈疗法时,那个老师一下说膝盖受伤这个动
作不要做,一下又是颈椎一下又是髋关节”顿时觉得我没有一个动作可
以做的,看到您这篇写的”肚子柔软无力但柔软度又特别好的人”好像
又是我,又不似我,我没办法双盘,现在连单盘髋关节也会痛(也不知
是不是自己硬撑做瑜珈当复健的结果)~唉~我真的不能做瑜珈吗?伤脑
筋的是我签了一年约,还剩半年,这家要解约需要医院证明的样
子…….不上照扣钱,除非能解约,真的没彩钱咧~不知您会怎么建
议??好几晚了~我的右髋到右脚踝每晚睡觉每晚痛~唉啊!!


  • 留言者: mei
  • 网址:
  • 日期: 2010-09-17 10:37:29

dear Judy老师
感谢您啦~先祝您到印度一切愉快~顺利囉^^我会认真做的~瑜珈界有您
真好~真的!!


  • 留言者: Jane
  • 网址: http://chunyuan429.pixnet.net/blog
  • 日期: 2010-09-18 01:38:43

Dear Judy老师:
看完这篇加上之前几位因瑜珈受伤的病人,深深觉得,除了瑜珈老师外,医
疗人员的细心与耐心更是预防2度伤害的关键!从最初只是了解患者为何会因
为”学瑜珈”而受伤,为了想解决病人问题而学习,没想到自己也学出兴趣,并
多了份身为医疗人员的”使命感”!
其实,就现今社会现象而言,不论医护人员,法官,瑜珈老师…等,如果能
站在专业上,多一份细心,多一点耐心,少一分的骄傲心,那么因专业造成
的”伤害”真的会少很多!
记得有一天,一位因瑜珈受伤的病人”慕名”来复健时,在这之中他会希望
我回答很多关于瑜珈的问题,在瑜珈上我还是初学,因此我未以”瑜珈”的方
式来回答他,而是从医学与骨骼肌肉的结构上去回答他的问题!当他最后一次
复健时,送了我一段话,希望与您分享:
“人的幸运,一分是注定,三分是因为有善良的心,另外的六分来自努力”
她的解释是这样的,认识妳,发现妳是为幸福又幸运的女生,其中的1/10
是天生注定,另外3/10是因为妳拥有善良的心,愿意倾听我们的诉说,最主的
6/10来自于对专业的努力,所有的问题回答时,妳都能提出浅显易懂的医学
基础来回答,或是深思后告诉我下次再回答,而我总能在下次见到你得到满意
的答案….
很高兴瑜珈界能有一位具有医疗背景与经历的妳,而我也会在我的专业上
努力!只是,更多的时后,希望所有的人能多份细心与体谅的心来对待自己的
专业!尤其与人相关的工作,不该只是沦为”赚钱谋生”的一技之长!

共勉 Namaste Jane


  • 留言者: CC
  • 网址:
  • 日期: 2010-09-26 23:23:22

Dear Judy:

Great job! Way to go girl!

May the world be peaceful and in harmony.

No matter how this litigation will be, I am sure you
can sleep well and sound every night, as you did more
than you should.

another Yoga practioner and doctor envying you for a
long time,
-CC.,




  • 留言者: ncs14913ncs
  • Email:
  • 网址:
  • 日期: 2010-11-29 04:26:05

您的分享
给瑜伽老师的建议for第一次来的学生
分享走了
谢谢您的提醒


  • 留言者:
  • Email:
  • 网址:
  • 日期: 2011-02-15 00:07:13

judy 大师: 久仰您
因为我未来想要去美国教瑜珈
不知道去美国教瑜珈 是否规定要哪一家瑜珈机构的执照
想说您对这方面了解的深且广泛

不知道您方便回答我的问题吗?
再来就是 听说美国瑜珈老师 常常被告

那美国瑜珈老师 是否可以有保险呢?
因为朋友说 美国的医生有保险
跟病患有纠纷时 医生的保险公司会理赔给病患

敬祝 平安喜乐

july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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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瑜伽老师业务伤害案例检讨-8/2专家证人出席(下)〉中有 2 则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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